條款及細則:
1.須於購物日起計7天內辦理。
2. 必須附上購買正本購物收據,配件齊全,並且包裝完整及未經開封。
3. 如已開封,當中有缺少零件或破壞情況,客人可致電04-786-8811玉龍龍積木磚客戶服務處理。
4. 任何產品只可更換同樣價錢或價值較高之產品一次。
5. 產品如附有禮物收據正本,未經開封及整體狀況良好,可更換其他貨品。
6. 退款將根據客人原先之付款方式處理。
7. 禮券及禮品與任何優惠劵恕不退款。
8. 散件類貨品、款式隱藏之產品、消耗品或贈品, 季節性產品及特價貨品均不設退款或換貨。
9. 退款並不適用於運費及塑膠購物袋收費。
10. 如需退換或退款所有網上商店購買之產品,必須親臨各門市店內辦理。
11. 如有任何爭議,玉龍龍積木磚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退貨須知: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,如違反以下情況(包含但不限於)仍堅持退貨,則將依商品損耗情況酌收整新費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1.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2.商品已拆封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3.寄回的商品缺件,如: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發票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、附隨文件等任何一項未一同寄回。
4.外包裝紙盒毀損髒污等,包含但不限於輕微的摺痕、輕微的汙漬、原子筆筆跡、記號等。
5.退貨商品未經妥善包裝導致商品紙盒破損、不完整或內容物短少。
6.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7.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、 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 、 退費 。